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二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Ⅱ) 
開課學期
107-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徐婉寧 
課號
LAW4012 
課程識別碼
A01 4022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6,7(13:20~15:10) 
上課地點
法研4 
備註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71LAW4012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二,必須以修習過「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為修課條件。原則上在不妨礙閱讀進度的前提下將適度講解文法上的問題。然,修習本課程者仍須具備日文閱讀的文法基礎。同學無需妄自菲薄,但請評估每週閱讀份量(大約是15-20頁)是否能夠負擔。授課教師將事前發放閱讀教材,每一位修課者皆有事先閱讀之義務,若不能遵守,請勿修課。另外將依情況發放參考資料。上課方式為依序請同學逐句朗讀日文並翻譯成中文,然後再由老師講解。以即席抽籤決定翻譯順序。再度強調,無正當理由缺席超過三次者,將不授予學分。所謂正當理由係指循校內程序完成請假手續,或經授課教師特別許可之情形者。

本課程將培養基本的法學日文文獻閱讀能力,以及對日本法文獻引用的基本認識。本課程並不是日語教學課,並非以培養日文聽說讀寫能力為目標,而是培養同學正確、精準的法學日文閱讀能力。
但,有鑑於同學未來有機會赴日本短期交換留學或攻讀碩博士學位的需要,本學期特別規劃實驗性質的聽力訓練。於每隔2-3週課程下課前20-30分鐘,由教師播放一兩則與法律有關的日語新聞,並請同學簡短翻譯新聞內容,或進行聽寫練習。最後由教師講解新聞當中的重要語彙及相關重點。 

課程目標
1. 培養同學正確、精準的法學日文閱讀能力。
2. 透過初階聽寫訓練提昇法學日文之聽力。 
課程要求
上課表現及出席率為本課程主要之評分標準,請勿無故缺席或遲到。
評分標準:
上課參與(上課表現及出席率) 60%
(註:無正當理由缺席超過三次者不授予學分。)
期末考(日翻中) 40%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待補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2週
9/17  調整課程至9/16___10:20。 
第13週
12/03  調整課程至9/21__10:00。(須先向課程助教報名)